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我們不要傷心了 內文八段


之一

這是我最近最常聽的歌。

就算不快樂也永遠不要皺眉,
因為妳不知道誰會愛上妳的笑容。




一閃而過的一句話,
就這麼記下了。

翻閱著日記,回味這些日子,
離上一篇已經一個多月了,
一個多月輕飄如此無感,驚訝了。
我把大部分的記憶分給了生活的瑣碎,
我總記不起哪個皇帝作了哪些事,
和那些在我眼裡非常沒有藝術美感的化學字母,
我把大部分的時間分給了生活的瑣碎。

反覆的磨呀磨,
磨去了情緒的高潮跌宕,
磨去了情感的幽闇迴盪,
磨去了,總之磨去了,
微笑便都化為淡淡的,
淡淡的淺淺的,卻也還是笑著。
只是不知道在笑什麼了。

我覺得自己冷感了許多。
或說感官都遲鈍了,
盡管我還是小心翼翼的在沒睡的深夜、
嗅著空氣中殘存的滴滴思念,
我希望誰思念著我我亦思念著誰,
lost in contemplation.



之二

突然一封簡訊捎來 :
妳記得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左右思索,我只能肯定不是他生日,
原來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日子,
今天,我和W。
我才突然發現,
這樣的人該怎麼遺忘,
仿若擁有步步驚心裡若曦的十三阿哥,
總之我覺得那樣的人是存在的,
十三阿哥這般無關風月只問真心的知己,
如同這句話的出現一樣令人屏息。

我只是想說我們應當學著珍惜。
往往容易陷入騎驢覓驢的窘境,
往往淪於抱怨、抱怨沒有人懂不被了解,
總有人正努力了解妳懂妳,
盡管不是徹底但那人正努力著,
我們的不珍惜不理解是否不小心判他出局了?

有很多事沒有多偉大的道理,
有很多話沒有多華美的修飾,
但就是會讓人一直記著,
懷著一輩子。


之三

前陣子,
L簡訊我的那兩句意外得到廣大迴響。

「小時候快樂很簡單,長大後簡單很快樂;
小時候哭著哭著就笑了,長大後笑著笑著就哭了。」

大家心裡都藏著很多故事是嗎?

小時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身旁的他人是否同我喜怒哀樂一點也不重要,
很是依著自己的性子。
可長大了,明明難過著卻仍偽裝著笑,
怕脆弱一不小心透露,一發不可收拾。
不管發生過與否,我們都小心翼翼著,不要被人家發現。
是呀,
拿起外套趴在桌上,讓眼淚浸濕衣角,卻也不敢啜泣讓背顫抖,
真的會怕旁邊的妳問我怎麼了還好嗎妳沒事吧別哭了乖,
然後我什麼也答不上來,更引來圍觀。
笑著笑著於是哭了,計畫出來的45度角是無法維持久的。


(完成於10/09 12:53)

--------------------------------





之四

文章硬是被打斷了,
該打完的會打完的,
怕下次再打開這個頁面又會是很久以後了。

最近,
得失心太重,
放下的不敢輕易放下,
努力的卻又沒辦法盡力努力,
夾在矛盾中,
難以生存。

如果有一個人,
就這麼告訴妳:
「我當然相信妳,一直一直。」
一切就真的不同了,
他將會視妳的所有為所有。
我知道相信一個人有多麼不容易,
我好想認真的謝謝你,這樣義無反顧。


兩小節的交錯,
兩件說不清楚心裡明白的事。



之五


「寵辱不驚」

關於生活,
我給自己這四個字,
不想再輕易被情緒牽動了,
我愛你你愛她她愛他他又愛她,
盡管大家都不相愛,
盡管我不知道這歌詞對不對,
但已經做了的就只需留一抹淺淺微笑足矣。
澄淨如我、只盼不再因風起浪,
淚水太耗力氣,
生氣太容易事後後悔,
也排斥那些太過偏激的話語,
心裡總只會淡淡浮現"何必呢",
其實,
有幾絲老莊味。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我爸每天都叫我唸莊子吧(笑)



之六

今天讀了大半本梁文道的散文集《我執》
果然是哲學系畢業的,
文字是陳釀的,
也幾乎每篇都箭中我心。

特別喜歡其中一篇:一日。

我曾夜行。
一個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的學生,
夜半不睡坐在城市一角隱身,
看著昨日的結束和明日的開始交錯,
同方從酒吧抽身的豔麗女子一路蹣跚,
也同勞動階層一起享用天未亮的真正早餐。
彷彿自己是時間的第三者,
無關乎的默默然看著這一切開始與結束,
自己也同時啜了半本小說,
便是一日。

好浪漫的生活,可曾多麼嚮往
不擁有時間,也不被時間占有,自然也與感情無關,
模糊日夜,遊走其間,夜行如鬼。

也喜歡其中一篇,沒有心的男人。
「想像一個男人生來就少了一顆心,他善良,正直,彬彬有禮,但就是沒有那顆心。」
---- 芬妮摩 Constance Fenimore Woolson

一個絕望結束自己的女子,寫給最終前來收拾這切的始作俑者,一個只能害怕卻又無能愛人的男子。

還有一篇談及「尋常」的,
「當時只道是尋常」,
往往事後追憶,才明白那尋常是何等的殊異可貴。
賜給我們尋常經驗的人,是不可恨的。

等我看完再打一篇完整的吧!
心中千言萬語訴不盡。



之七

我一直很喜歡唱歌,唱歌給別人聽。
不管歌聲如何,盡管我知道我虛弱的肺活量總是引出顫抖的音,
沒有力,細若游絲,
大概聽著都覺得我快斷氣了吧。
但我還是喜歡唱,
只唱給我喜歡的人們,
(喜歡的定義是什麼就別再贅述了)
只是一直以來,
比較常透過電話,或在遙遠的台上。
直到那天,
我才發現,
雙眼定睛著對著某個人唱,
面對面,
微微笑著,
他看著妳妳也看著他,
那種感覺真得很不可思議,
好像他在瞬間明白了妳想表達的所有情意,
他突然都明白了妳歌詞裡旋律裡想傳達的,
他的全世界現在只有妳,那般,
時間是凝滯的。
彼此擁有。

我花了許多時間,
將生活小瑣碎記下,
這些小日子,

然後寫下,
日後總會不停不停的回味。

我覺得這樣很有意義,
一直都是值得的。
因為我什麼都不想忘記,不敢忘記。



之八

獻上我最最喜歡的兩首歌,
最最表示真的很喜歡。

國慶日,為什麼一定要到處插國旗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我開放留言了